【问题】
发票丢失了,需要登报声明作废吗?
【答案】
不需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第一项,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为不再提交,取消登报要求。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USDT官网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上一篇:河北省社保费的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
下一篇:有证据链要求的费用有哪几种?
点击试试手气即可抽奖人已抽奖
人已抽奖
优惠券
不感兴趣?去选课中心>
0
距3月报税结束还有 天
学完直接上岗
学完轻松面试入职
名师授课 学成无忧
赠送实训软件
方源主讲:商业企业科目设置免费听
张丽君主讲:财务报表解读免费听
王京梁主讲:减税降费新政实务免费听
石真琼主讲:出纳岗位实操免费听
赵海立主讲:新政解读免费听
吕乐主讲:红字发票免费听
财务表格
纳税申报
成本管理
常用Excel
实务资料库
扫码找组织
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 准考证 考试 查分 真题
中级会计职称 报名 大纲 准考证 考试 真题
高级会计师 报名 准考证 考试 真题 评审
注册会计师 报名 准考证 考试 真题 查分
税务师 报名 准考证 考试 查分 真题
资产评估师 报名 准考证 考试 查分 真题
证券从业 报名 大纲 考试 准考证 查分
基金从业 报名 大纲 考试 准考证 查分
就业晋升 招聘 简历 求职 故事
会计实务 各行业 问答 记账 报表
CMA CMA资讯 考试动态 备考指导
经济师 报名 准考证 大纲 考试 真题
Copyright © 2000 - 2021 www.janellefi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